DHL 产品及服务 电子发件工具 网上工具 信息 新闻 职业 关于 DHL
当前位置: DHL首页-> 业内资讯
业内资讯

DHL新闻
中国邮政服务的定义、特点与性质
作者: DHL 时间:02月09日 08:44
万国邮政联盟要求各会员国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即以民众能够负担得起的价格,在领土的每一个角落,提供经常、优质的基本邮政业务。万国邮政联盟国际局副总局长在“邮政普遍服务国际研讨会”上将普遍服务定义为:一项国家的义务,即国家通过一定的质量和连续性标准,确保以所有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提供所有人共同需要的服务,无论他们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状况如何。这种服务可以由公共或私营部门提供。

中国邮政自其建立以来就提供普遍服务业务,但使用普遍服务的概念比较晚。在钟政法修改过程中,有人建议应在法律中规定,邮政企业是经营邮政业务的国有公用企业,代表国家履行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国家对邮政企业承担的邮政普遍服务成本给予补偿。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向所有用户,提供信件寄递服务和国家指定的其他邮政服务。

随着人类文明和社会的进步,通信自由已经成为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是国家、政府的基本职责。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通信权利,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历史上,邮政曾是唯一的通信手段,至今,邮政也是最普及的通信方式。因此,政府要求邮政部门承担向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任务,力求做到国家的每个公民都能享受邮政带来的便利,保障公民的通信权利。从这个角度上看,邮政属于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就是说,普遍服务的基本性质是一种公共服务。

第22届万国邮政大会发表了《4JL京邮政战略》,把邮政普遍服务作为邮政的肯要目标提出来,要求各国政府履行。邮政通信是公民最基本的通信方式,为保证邮政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还必须赋予邮政相应的权利,世界大步数国家邮政立法中规定了普遍服务的概念、范围和国家补偿的方式。

邮政普遍服务的特点有以下三点:第一、不论居住何处,人人都能平等事受寄信和收信的服务;第二、寄信实行低资费,全国统一价格,人人都能用得起;第三、邮政承担普遍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国家不要求邮政上级利润,并对由此造成的亏损给予补偿。可以看出,邮政承担普遍服务是以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为目的,对邮政自身没有经济上的好处。

·上一篇:传统的快递服务组织模式
·下一篇:配送中心在供应链中的处境
©2008 DHL International GmbH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