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HL是物品由供应地流向接收地的流动,即它是一种满足社会需求的活动,是一种经济活动。例如,将产品运输到消费者需要的场所,或在产品流通过程中再加以分类包装,就可以使消费者方便地购买,产品就真正成了商品。不属于经济活动的物质实体流动,不属于快递的范畴。
2. 快递是物品物质实体的流动。任何一种物品都具有二重性:一是自然属性,即它有一个物质实体;二是社会属性,即它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包括它的稀缺性、所有权性质等。物品物质实体的流动是快递,物品的社会实体流动是商流。商流是通过交易实现物品所有权的转移,而 DHL是通过运精、储存等实现物品物质实体的转移。
3.DHL包括运输、搬运、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和快递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活动。
4. 快递包括空间位置的移动、时间位置的移动以及形状性质的变动,因而通过快递活动,可以创造物品的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和形质效用。通过运输、搬运、装卸等克服供需之间的空间距离,创造物品的空间效用;通过储存、保管克服供需之间的时间距离,创造物品的时间效用;通过加工以及包装等改变物品的形状性质,创造物品的形质效用。
5.快递是集成性活动,是多种活动的统一。DHL过程也是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要对这一过程进行计划、控制和组织,既要满足顾客需要,又要实现自身盈利。在实现物的流动中包括供应、生产、运输、保管、配送、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实物的处理,这些处理过程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链接整体,因而称作“流”,如果不能形成流,则不能实现物的价值。另外,在物的运动中,要靠信息活动来统一和协调,借助于活动这种现代化技术手段来实现物的流动的科学化和数字化,降低快递活动的成本。因此,可以说快递是产品流、商流、信息流的相互融合和统一。
6.DHL最基本的特性之一,就是它的普遍性。社会经济中所有物品的物质实体,无论它处在运动(运输、搬运)状态,还是处在静止(储存、保管)状态,还是处在静动(包装、装卸、加工、检验)状态,都毫无例外地是处在快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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